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人(公务员8人、参公人员4人、事业人员63人),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开展考调工作。
二、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3),以下统称《岗位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县内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含县管干部及以上人员)。
2.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及以上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岗位情况,详见《岗位表》);
3.公务员(参公人员)需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需在本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需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服务满聘用文件规定的岗位服务年限;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表》所列资格条件为准;
6.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所有岗位,若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事业身份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截至2025年2月24日,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截至2025年2月24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7.工勤身份人员;
8.纳入本次考调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9.报考岗位形成岗位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配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5年2月14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弯弯桥旁)。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登录金沙县人民政府官网,自行下载《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6张(贴在报名表空白位置)。
(3)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有普通话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单位性质为机关或参公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
(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8)报考人员亲笔签署《报考承诺书》(附件5)。即公务员(参公人员)承诺:考入事业单位后,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事业人员承诺:考入考调单位后,自愿放弃原单位聘用岗位,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
(9)委托代报的需要签署《报考委托书》(附件6),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报考人员在考试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调配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笔试工作在考调工作专班领导下,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分值: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上午09∶00 — 11∶30 。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调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调专班研究确定。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在考调工作专班领导下,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八、考察
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派人员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用人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人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调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考调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进入考察环节后考调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考调资格,否则五年内不得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考调、调配。
3.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5792(县委组织部)、0857-7400679(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857-7229441(县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1.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xls
附件2.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4.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金沙县2025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参公)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