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或网上报名、面试录取、工作试用和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10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安龙县内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服从管理,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有驾驶证且能够熟练驾驶手动车辆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符合以下一类即可):
1、就业困难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7)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已参与过公益性岗位人员;
8、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招满结束;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招录条件者,采取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填报《安龙县德卧镇人民政府应聘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邮箱2452986194@qq.com(电子邮箱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公益性)。
现场报名。符合招录条件者,填报《安龙县德卧镇人民政府应聘登记表》及携带相关附件原件,到德卧镇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现场审核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附件清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附上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一寸彩色相片电子档。
(四)联系电话:0859-5350281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在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面试
安龙县德卧镇人民政府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初审,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初审合格应聘者本人(未通过初审者将不再通知)。
七、政审
我镇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八、管理及待遇情况
(一)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聘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工资待遇按安龙县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为1760元/月(含五险),食宿按照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统一标准执行。经聘用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当村(社区)常务干部出现空缺时,优先考察补充为村(社区)常务干部。
(三)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至少服务一年(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除外),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其它
相关未尽事宜由安龙县德卧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