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毕节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实施方案(4月7-1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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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1 17:07:17 686 附件下载
报名未开始

招考单位: 毕节金沙县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 编内正式

招录人数: 33

考试类型: 教师

笔试时间: 2025-04-19 09:00:00

笔试科目: 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知识

报名时间: 2025-04-07 09:00:00~2025-04-11 17:00:00

线下报名地址: 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金沙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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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齐配强金沙教育研究院集团高级中学、金沙县第五中学师资。经研究,决定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33名高中教师。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名额

公开考调高中教师33名,详见《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属于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中在编在岗教师,年龄限制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七)近3年(未完成2024年年度考核的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已完成2024年年度考核的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八)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至2025年4月7日,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二)截至2025年4月7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此次设岗考调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参加此次公开考调。

(四)根据规定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5年4月1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金沙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报考人员在考试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调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报考承诺书》(附件4)1份,承诺自愿放弃原单位聘用岗位(或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5)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6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6)县外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

(7)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报考人员在考试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调配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报考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务费信息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调专班研究确定。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发放及有关事宜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以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十、调动

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调动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调动。

十一、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进入体检环节后,因考调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2.进入体检环节后,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及之后环节,否则记入诚信档案,调配到乡镇缺编学校任教,3年内不予办理调动(考调、招录考试)等手续。

3.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二、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工作专班,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

1: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报名表.xls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报考承诺书.doc


金沙县2025年面向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

在编人员公开考调高中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来源】金沙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金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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