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根据《黔东南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抓四强”行动方案》《黔东南州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剑河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剑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总经理),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剑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总经理)17名,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较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农村工作,热爱“三农”事业,乐于到农村发展和服务,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计算),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以上为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特别优秀的中共党员、黔东南籍能人、涉农专业技术人员等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放宽条件情况,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研究确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单位、公司辞退不满5年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剑河县内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不得参与选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发布选聘信息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x.gov.cn/)向社会公布选聘的岗位、数量、条件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3.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详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按本《实施方案》及《选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1)要求持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自行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表》需规范填写有关信息及学习、工作经历情况。
5.符合放宽条件人员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通知,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面试
本次选聘只进行面试,无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主要考察公司管理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践工作经验等,具体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x.gov.cn/)公布。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再次面试确定分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x.gov.cn/)进行公告。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执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填写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岗位需求,按程序签订聘用协议和业绩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及业绩考核目标任务,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期满后表现优秀,可提出续聘,经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综合考评后,满足条件的可予续聘,续聘聘期不超过三年,待遇标准参照最新政策执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激励措施及各项福利待遇参照《黔东南州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对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纯收益10—50万元的按照提取不超过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纯收益20%的比例对农村职业经理人进行奖励,对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纯收益超过50万元的按照提取不超过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纯收益15%的比例进行奖励。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黔东南工作组剑河小组在东西部协作项目分配时对农村职业经理人所在村(社区)予以倾斜。农村职业经理人所在村(社区)和所在乡镇(街道)全力支持农村职业经理人开展工作,为农村职业经理人提供办公场所、宿舍等必要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选聘工作。
咨询电话:0855-5220132(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5-522718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5-5221447(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剑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xlsx
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