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红枫湖镇右二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红枫湖镇右二村村庄规划(2022-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红枫湖镇右二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年06月09日-07月20日(3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红枫湖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554963641@qq.com
联系电话:18586869080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清镇市红枫湖镇右二村村庄规划(2022-2035)》
村庄发展类型
右二村地处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红枫湖畔,红枫湖水源保护区内,交通便利,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基础设施完善,发展优势明显,在《清镇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中定位为“重点村”。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
建设类型 |
右二组 |
整治提升类 |
菜籽园组 |
现状保留类 |
石灰窑组 |
现状保留类 |
下山口组 |
现状保留类 |
后头寨组 |
现状保留类 |
月亮冲组 |
现状保留类 |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右二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065.56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村庄发展定位
以“看得见山、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为出发点,在尊重村庄记忆、尊重生态环境、尊重村民意愿、尊重传统文化的前提下,将右二村打造为:
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区多点”的产业发展空间格局。
“一心”:右二村村委会作为村级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南北向产业发展主轴和东西向产业发展副轴;
“四区”:东部农耕产业区、西北部观光体验区、南部茶叶蔬果种植区和生态保育区。
“多点”:如“万亩花海”、“蒙德里安”小镇、生态茶园、稻油景观、果蔬观光采摘园、美食街、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仓储冷链物中心等。
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右二村现状519户2255人。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按照4.1人/户测算,村域人口规模为586户2417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198.0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35.0002公顷,全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74.56平方米/人。
村庄规划指标表 | ||||
指标 |
规划现状 |
规划目标 |
变化量(%) |
属性 |
户籍人口规模(人) |
2255 |
2420 |
+165 |
预期性 |
户籍户数规模(户) |
519 |
586 |
+67 |
预期性 |
常住人口数量(人) |
1745 |
2005 |
+260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
334.4962 |
334.4962 |
±0 |
约束性 |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 |
108.3425 |
108.3425 |
±0 |
约束性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198.07 |
198.07 |
±0 |
约束性 |
林地保有量(公顷) |
297.3062 |
297.3062 |
±0 |
约束性 |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
59.8434 |
65.6793 |
+5.8359 |
约束性 |
农村宅基地规模(公顷) |
27.8737 |
30.1934 |
+2.3197 |
约束性 |
生活垃圾处理(%) |
96 |
100 |
+4 |
预期性 |
污水处理率(%) |
70 |
100 |
+30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
(1)本村划定生态红线334.4962公顷,均为一般控制区,不涉及核心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有限人为活动管控,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分别为村域范围东侧连片林地,村域范围内红枫湖沿线等水域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4个,包含山塘生态提升、湖岸治理、植被恢复、水源一级保护区未利用地复绿。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8.3425公顷,主要分布在月亮冲-后头寨-石灰窑和和右二西北部的连片耕地,其余零星分散至村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至2035年,本村耕地图斑面积不少于197.8132公顷,净耕地面积不少于191.5527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特色资源保护
(1)本村特色保护资源有红枫湖沿线自然风光、“万亩花海”、茶海、月亮冲-后头寨-石灰窑连片田园风光与村域东部连片林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驳岸修复,完善区域山水格局。
(2)控制在乡村特色资源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特色资源的各类建设行为,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物进入红枫湖与田园的途径。
(3)结合右二的樱花园和体验茶园,重点开展樱花观赏、采茶体验、农村田园生活体验等游览活动,结合新建的交易市场开展花卉工艺品加工、茶叶加工等产业。
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65.6793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机动指标2.5539公顷采用台账管理方式,暂不落用地空间布局。
(1)产业用地
规划村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4处:地块A为右二组西侧,主要功能为农产品交易市场,面积4542m²;地块B位于右二组村寨东南侧,主要功能为游客服务中心,面积3293m²;地块C为右二组村寨南侧,主要功能为美食街,面积为3082㎡;地块D为右二组西南侧面积,通过原有仓储用地进行改造盘活,面积4434 m²。
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2.0,建筑密度不超过50%;仓储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40%;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30.1934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村内供水接入城乡一体化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共计11个。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村委会、为老服务、养老、体育健身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详见自然村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右二组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9个,其中治房项目1个、治水项目2个、治厕项目2个、治垃圾项目2个、治风项目2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01-右二村村域综合规划图
02-右二村村域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规划图
03-1-右二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03-2-后头寨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03-3-月亮冲组(南)用地布局规划图
03-4-月亮冲组(北)用地布局规划图
03-5-石灰窑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03-6-菜籽园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03-7-下山口组用地布局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