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
补充通知
根据上级相关通知,现对《兴仁市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对应学科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网报成功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必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提供与报考学科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于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网报成功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网报成功网页截图、相应的普通话考试合格证。
三、对于报名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网报成功的考生,2022年8月15日前不能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本学段学科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递补,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兴仁市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