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笔试、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考察政审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详见《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附件1)。
公示期:202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署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59—7237576(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二、考察政审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送考察政审材料时间及地点
学籍档案、考察政审表、个人现实表现材料等报送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无故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教育局、卫健局职位报送主管部门,其余职位报普安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可采用邮寄等方式报送,邮寄地址:普安县南山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中心,收件人:普安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59-7237576。
(二)有关要求
1.考生即日起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一并报送。
2.考生须严格按照《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附件2)的要求报送考察政审材料。
3.根据《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考察组考察时需查看考生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并按要求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附件4),待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报告,于2022年7月19日前将考察报告及相关情况报送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考察政审等线下对接过程中,做好个人防疫工作(确保体温正常、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
业务咨询电话: 0859—7237576(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0859—7232121(县卫健局)
0859—7236355(县教育局)
温馨提示:普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都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xlsx
2.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doc
3.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xls
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