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2+2+N”改革,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5号)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函〔2022〕12号)精神,因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聘用合同(三年一聘),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石阡县户籍,在县就业局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4日);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以上学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2)尚未与其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5)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6)其它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历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泉城别苑三楼石阡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3000。
(二)资格审查。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通过面试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五)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收体检报告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反馈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限。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薪酬待遇。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按用人单位有关薪酬待遇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应按卫健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作好个人防护,在报名、面试全过程中请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并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石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石阡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