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织金县委办公室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金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织委办字〔2022〕42号),结合大平苗族彝族乡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联专职委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织金县大平苗族彝族乡公开招聘残联专职委员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
大平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残联专职委员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遵纪守法。
2.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本地常住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原则上为残疾人父母、配偶、子女)。
4.学历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当前在职且乡镇认可表现优秀的乡镇残联专职委员,可以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年满18周岁(2004年7月1日之前出生),不超过60周岁(1962年7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服务期满3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人员(若报考必须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临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织金县大平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设网上报名,但是可以将报名时需递交的有关材料扫描后发至邮箱:278496479@qq.com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考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2.报名时需递交的有关材料:
A.织金县大平苗族彝族乡公开招聘残联专职委员报名表
B.本人或近亲属二代残疾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2022年7月20日9:30-12:00,笔试地点:大平苗族彝族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2.面试及计算机操作考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及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2022年7月20日14:30-18:00,面试地点:大平苗族彝族乡政府三楼小会议室。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20%,计算机操作占2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
4.资格审查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综合情况,由乡组织资格审查,报乡党委审批后进行公示。
5.设置试用期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乡考察合格后,由乡与聘用的乡残联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报聘用人员名单到县残联备案。
五、聘用、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按照《中共织金县委办公室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金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织委办字〔2022〕42号)精神落实。
(二)职责:受聘人员负责大平苗族彝族乡残联工作及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资待遇:经笔试、面试合格正式聘用后,工作期间待遇将乡残联专职委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在任职期间按规定为其购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残联专职委员报酬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每月2200元,由乡按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每月人均300元,根据县残联年终考核结果分等次一次性发放。
六、管理规定
残联专职委员除按《织金县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管理外,还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签订合同: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大平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实行一年一聘。
(二)残联专职委员聘用后,将解除聘用资格:
1.对所从事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履行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劳动用工合同管理规定或者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3.聘用后发现有兼职的;
4.不服从岗位安排的。
七、本招聘简章由织金县大平苗族彝族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84752201
监督电话:中共大平苗族彝族乡纪律委员会 15885873196
大平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