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7月25-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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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1 12:01:33 22374 附件下载
报名已结束

招考单位: 盘州市能源局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 编内正式

招录人数: 10人

考试类型: 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 2022-07-25 09:00:00~2022-07-31 17:00:00

线上报名地址: 见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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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盘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壮大能源系统人才队伍力量,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引才程序、公开引才结果“三公开”制度。引才工作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职位

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人。具体引进职位详见《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采矿工程专业,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煤矿工作经验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31日

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由报名人员直接与引才单位接洽联系,按要求提供《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名时不选择报名岗位,将于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引才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引才单位须打印留存报名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引进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纳入引进范围;60分以上(含60分)为面试合格人员,将根据引进计划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由评审组另行组织加试,分数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请所有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递补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引才单位报经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递补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1.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3.不符合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选岗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如有考生放弃选择聘用岗位,取消引进资格,递补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选择聘用岗位。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后由引才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盘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生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引才工作官方网站: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和“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人才引进工作信息。

附件:

报名表.doc

职位表.xlsx


【来源】盘州市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盘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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