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选调人数3名,具体职位见《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管理)和事业单位中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其中科员职位限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报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组织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县直部门、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1年以上工龄(2017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201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1日);
4.尚在试用期的;
5.2014年以来新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和乡镇事业单位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测试、考察、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29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政府大楼A区7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拷贝电子版)。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展测试。经审核获得测试资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测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各职位选调计划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工作业绩、工作思路、职业规划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和水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以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与各职位选调计划人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合格者列入研究对象。
(五)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试用调动
拟选调人员,先到县委组织部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221025
附件:1. 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选调 |
职位 |
职位资格条件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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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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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湄潭 |
行政机关 |
01 |
科员 |
1 |
负责文字综合工作和业务工作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32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湄潭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
事业 |
02 |
工作人员 |
1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办公室日常工作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32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湄潭县群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事业 |
03 |
工作人员 |
1 |
负责文字综合工作和业务工作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32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2. 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中共湄潭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