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院内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邮箱投递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3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贞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
(三)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或邮箱投递报名的方式。
2.邮箱投递报名提交资料:需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信息备案表》等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标注应聘岗位发送至zfxrmyyrsk@163.com邮箱。资料必须打包发送,命名为XX+报名岗位,资料不齐或内容不清楚视为报名失败。
3.现场报名提交资料:(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报考岗位、学习、《教育部电子学历信息备案表》及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1份;(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有考生须提交《个人防疫情况承诺书》(附件2)。
5.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公示名单、签订合同、上岗工作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6.联系电话:人事科 0859-6616315
五、考试
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环节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开考要求
医疗卫生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满为止。其余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达1:3比例方可开考,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不达1:3比例的,经院党委决定,减少或取消其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流程
1.笔试:经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满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2.面试:(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2)医疗卫生技术岗位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参加医疗卫生技术岗位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3)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四)成绩计算
1.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
2.面试成绩由在场考官人数确定,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
(五)其他事项
1.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橡皮擦、2B铅笔等考试文具,携带个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原件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分数(含加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贞丰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在规定时间不到医院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将按照相关人事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制聘用员工,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
1.医师岗位: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试用期为3个月;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取得三甲医院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或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试用期为1个月;无执业医师资格证,试用期为6个月;
2.其他岗位:试用期为6个月。
九、有关说明
1.相关考试消息将在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解释权归贞丰县人民医院所有。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疫情防控按照《2022年贞丰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及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2.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交《个人防疫情况承诺书》及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证明。
3.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的,将通过贞丰县人民医院或贵州省贞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贞丰县人民医院
2022年8月12日
实施方案.附件3:2022年贞丰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