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施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施秉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根据《关于增加县人民医院领导职数和备案编制的批复》(施编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22年施秉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编制备案制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施秉县纪委县监委监督、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施秉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由施秉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能力;
3.服从单位安排、无任何不良记录;
4.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岁(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工作经验:本科学历需有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满经验2年及以上。大专学历需有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满经验3年及以上;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施秉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http://www.qdnsb.gov.cn)。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7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施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县医院新大楼五楼)。
4.报名费用:每人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5.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
(5)工作经验材料需要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盖章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6)其它材料:如参加省级安排的省外、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及参加省、州级安排的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需提供相关文件、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9)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个人承诺书,确定报考岗位,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视为自动弃权。
6.《笔试准考证》领取: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施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加分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参加省级安排的省外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总成绩上)予加5分,参加省、州级安排的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总成绩上)予加3分。
(四)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报名(缴费)结束后,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考试定于2022年9月10日上午进行,考试地点为施秉县。
(4)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http://www.qdnsb.gov.cn)。
3.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施秉县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50%+加分。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加分。
(3)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2.开展体检。体检工作由施秉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负责具体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施秉县人民医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按照最终成绩高低顺延递补。
六、聘用备案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施秉、施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施秉县人民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合同关系的,在与施秉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七、福利待遇
(一)经录用后的人员,薪酬按施秉县人民政府补助执行。
(二)备案制人员统一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满后,无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违规违法行为者可续聘。
(三)根据医改相关政策,此备案制人员的编制只在本院有效。
(四)编制备案制人员离职后相关待遇自动停止。
八、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二)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施秉县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三)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为绿色,并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经测量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施秉县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4221003(施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855-4221038(施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12388(施秉县纪委县监委)
2.施秉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