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施秉县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施秉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名称 |
岗位 简介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招聘条件 |
学历学位要求 |
备注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师 |
6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录用后享受院内同工同酬待遇,无证人员按本院现有人员待遇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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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师 |
1 |
中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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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工作人员 |
1 |
计算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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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习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邮箱提交报名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毕业证等资料上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sbxfjzx@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30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即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会邮箱回复信息。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笔试当天进行。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外地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入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考生本人“贵州健康码”,并彩色打印出纸质版;
2.《施秉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
3.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和“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请于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岗位专业不同,专业知识测试内容有所区别,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施秉县妇幼保健院2院区五楼会议室(施秉县城关镇舞阳河路70号)。
2.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00前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30-18:00,地址:施秉县妇幼保健院1院区三楼会议室(施秉县城关镇东街20号)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卫健局审核,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
五、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施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改变时,随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如笔试、面试时间有变,会及时电话通知考生。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生,不予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咨询电话:0855-4226708(施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855-4226678(施秉县妇幼保健院党政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工资待遇
按本院现有级别人员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
有需要者可以电话咨询,报名资料按要求提供,请认真对照岗位要求,非诚勿扰!
附件:(点击这里下载4个附件)
1.施秉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4.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施秉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