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大汇聚,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经研究,现就福泉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工作。
二、引进人才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共7名,详见《福泉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
三、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此次引进对象为在部队从事特勤、特战、侦察、反恐等特殊工作的退役士兵。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聘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止2022年10月1日前退役的退役士兵;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少年管教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4.截止2022年10月1日未退出现役的;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取得相应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6.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处分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18日
报名邮箱:fqgazg@126.com
报考人员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1.《报名信息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my.chsi.com.cn);
4.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签署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
5.报考职位要求需具有职位表要求的执业或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
6.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
7.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复审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引进条件,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等进行审核,经资格复审符合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及相关要求的进入测评环节。
(四)测评
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的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
经测评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与考生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
(七)公示与聘用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相关手续。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引进政策
1.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引进的人员在福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辞职或放弃。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体检、考察等相关人才引进信息。网站上公布的人才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市纪委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0185(贵州省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15317(贵州省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附件1:福泉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福泉市2022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