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员工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六)具有能胜任报名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身体条件符合用工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4.违反意识形态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6.在涉及秘密职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7.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内不办理报名事项。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名地址: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威宁县五里岗工业一路欣荣家园7栋二层209办公室)。
欣荣家园B-7栋
位置: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五里岗大道欣荣家园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详见附件2)。
5.委托他人代报的,除需提供上述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权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参加笔试、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每人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00元,报名费由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收取(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缺考的,不退还报名费)。
五、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根据贵州省及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适时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笔试成绩在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5.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 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及人员公示。
六、体检
公示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需由县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报告,其他体检报告、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须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经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应发工资不低于2900元/月,含社保“工伤、养老、失业”。试用期结束后,应发工资不低于3700元/月,含社会保险(工伤、养老、失业)个人缴纳金额。
(三)学习、培训、先进、评优等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分值高低顺延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责任由其本人自负。
(四)在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最新规定,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威宁县众志劳务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18076061992、18216708112、0857-63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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