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全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纳雍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5名,参与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现就聘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较严重的行业处分或纪律处分。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聘任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新闻和法律工作者,社会各界群众。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自荐(推荐)者,请登录“纳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gznayong.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纳雍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复印件)通过以下邮寄方式提交我局,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1.邮寄地址:纳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邮编:553300)。
2.电子邮箱:nyxzfjd@163.com,请注明“申请担任纳雍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字样。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9日。联系人:纳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电话:0857-3669835。
(二)聘用
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聘任人选,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职责
在县司法局组织下,对本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职责权限主要包括: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县司法局提出监督动议;
(三)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五、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自动解聘,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监督员身份擅自从事其他活动谋取私利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
六、其他事项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县司法局为聘任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
纳雍县司法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