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公益岗位人员到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工作,结合《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拟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安排在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证。专业为医学类、统计学、新闻学、传播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土木工程。
(三)毕节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2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
2.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证明;
3.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
5.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扶贫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科(七星关区洪南路原洪南大酒店背后),联系电话:0857-8257711/8254332。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申请或自荐材料。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填写《毕节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环节,对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如因考生未关注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聘用人选确定及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参照单位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约束,坚决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
(七)缴纳社会保险。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即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六、其它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另行新规定的,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为准。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