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望谟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结合我县招聘工作实际,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复审时间和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2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对象
1.医学类和其他类笔试考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教育类笔试考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须达到90分及以上,并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笔试考分÷1.5+加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若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根据笔试成绩(笔试考分÷1.5+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工作要求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望谟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自行打印《望谟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申请表》)1份。资格复审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限“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职位须提供服务证明或执基层项目服务证书。
(3)报考限望谟县任职满一届及以上且在职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须由任职村(居、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或证书(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
(4)报考限望谟县现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建档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职位须提供望谟县乡村振兴局证明材料。
(5)望谟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望谟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生源残疾人职位的须提供《残疾证》。
(7)报考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生源的需提供《户口簿》。
(8)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申请加分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证明材料。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望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齐的,取消加分资格。
3.如委托他人代审,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县招聘办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县招聘办做好书面记录。
5.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面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报考岗位的能力,选拔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
(一)面试有关事宜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考试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请务必认真阅读《面试考生注意事项》,因本人未阅读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时间:2022年12月18日。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方式:医学类和其他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高中教师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无生教学”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工作要求
1.领取面试准考证后,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3.面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附件2)执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望谟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个人疫情防控监测表》(附件3)。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wm.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将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四、未尽事宜由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望谟县考试中心:0859—4616640
望谟县疫情防控联系电话:0859-4610693
附件:
附件1:望谟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
附件3:望谟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个人疫情防控监测表.doc
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