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公示后,公示期内,接考生反映未享受加分情况。经核实,根据《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甘庆华、王如龙二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月14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止。若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反映。
电话:0859-661716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名单(补充)
附件: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名单 (补充).xls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