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月13-1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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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10 16:55:48 3976 附件下载
报名已结束

招考单位: 上海市

劳动关系: 编内正式

招录人数: 3438

考试类型: 事业单位

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报名时间: 2023-02-13 10:00:00~2023-02-17 16:00:00

线上报名地址: http://zwdt.sh.gov.cn

笔试时间: 2023-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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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报名与笔试工作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相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10:00至2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岗位等)。报名网址为: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zwdt.sh.gov.cn)“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栏目(请点击链接进入),报考人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自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成功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为提高考试资源的利用率,请勿无故缺席考试。

  重要提示: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23日10:00至3月24日16:00,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详见附件3《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3年4月27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6.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用人单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或各区政府网站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技术咨询电话:38919099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


【来源】全国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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