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观山湖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洽谈、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选聘工作在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05人,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栏表》(附件)。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相关条件。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2月2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退役军人,截止2022年12月31在观山湖区服务期满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贵阳人才网”(https://www.gyrc.cn/),点击 “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要求:jpg格式、30KB以下、图片清晰可见),上传个人相关材料并提交审核。
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仍在岗的工作证明。截止2022年12月31在观山湖区服务期满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证书。社会工作师须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可在报名后台的菜单栏中使用“证件上传”功能,上传证件材料(要求:jpg格式、500KB以下、图片清晰可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2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才网”(https://www.gyrc.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选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9: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https://www.gyrc.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查、洽谈、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科目:《社会工作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才网”(https://www.gyrc.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纳入观山湖区社会工作者后备人选库,所取得的笔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当观山湖区社会工作者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排名高低依次递补开展后续流程。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在总成绩公布后,依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九、洽谈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与选聘单位进入双向选择洽谈环节,洽谈时间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洽谈结束后,选聘单位根据与考生的洽谈情况,结合考生个人意愿,按岗位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公布。
十、体检
体检必须在选聘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新入职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工作组由。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洽谈、体检、考察政审环节因放弃或取消聘用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行文,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者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三)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阳人才网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六)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七)报名人员要随时关注以官方发布的选聘信息通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八)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选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九)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监督电话:0851-87981684、0851-87998297(选聘工作办公室)
附件1: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