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临床队伍建设,经院务会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师、护士、公卫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原则
(一)招聘计划:临床医师2名,护士8名,公卫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临床医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以上(规培生优先);
2、有两年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4、身体健康、热爱临床工作,有爱心、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
(二)护士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资格证;
2、有两年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年龄29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高:女生限152CM以上,男生限165以上。
4、身体健康、热爱护理工作,有爱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公卫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相关专业;
2、具有2年以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年龄28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身高:女生限150CM以上,男生限165以上。
4、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有爱心、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日;
2、现场报名地点:沿河县官舟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官舟镇中心卫生院行政办公楼四楼);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1寸照片2张。
4、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2:1;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通知和要求请携带身份证于2023年3月3日早上8:30-11:00下午14:00-17:00到医院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闭卷形式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09:0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3:1比例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思辩能力、社会知识、择业认识。面试时间:2023年3月4日14:00开始;面试地点:官舟镇中心卫生院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成绩统计: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到后两位),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情况:全日制本科学历总分加2分。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2023年3月5日上午8:30。逾期未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聘用及待遇
(一)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院办公室履行相关聘用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的人员于2023年3月6日08:30到单位报到并参加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其待遇按照《官舟镇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与《官舟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四)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其解除关系。
咨询电话:
杨院长:13595643210 冉院长:13638145238
袁主任:15761603843
本方案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官舟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