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麻江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江县司法局宣威司法所辅助人员2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4.年龄在18至35周岁;
5.热爱工作,有社会正义感;
6.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9.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类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10.限麻江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育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至3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填写《麻江县司法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3.报名地点:麻江县司法局政工科(麻江县金竹街道鄞州路62号县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203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1张。
5.咨询电话:0855-2623148。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麻江县司法局308室。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司法局进行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3日在县司法局和宣威司法所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政审通过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
(一)岗位性质:属于辅助性岗位,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每月,以后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且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的,从签订续聘合同之日起每年工资递增100元。
六、岗位职能和职责
协助司法行政干部进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内勤事务等工作。
麻江县司法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