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现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体检对象
公示无异议的拟体检人员(对公示无异议的拟体检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发布公告),拟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3年3月17日
(二)体检地点:瓮安县中医医院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钢笔或签字笔1支,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到瓮安县中医院体检中心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3、考生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考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情形的,引起后果由考生自负。
4、体检费用245元,由考生自理。
5、女性考生体检当日如存在生理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等情形,体检验证时须告知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隐瞒身体状况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怀孕者,延期进行X射线及妇科检查。
联系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附件: 瓮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25名)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