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的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占地面积520亩,有63个实验实训场所和43个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18人,高级职称118人,硕士以上学历学位223人,双师型教师116人。设有10个教学系部,有公安学、刑事科学技术2个省级一流学科;开设本科专业12个,其中省级一流专业4个,入选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建有贵州政法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安防工程中心、“中国--东盟及周边国家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等教学、科研基地;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5万余名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和政法干部等7万余人。学院秉承“忠诚 严格 求实 勤奋”的校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致力建成区位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实战需要的重点公安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公安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网上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pc.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3月27日到2022年4月4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警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4月8日17:00至4月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zpc.edu.cn/)上公示。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5401882/85407003。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再转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警察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3.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报贵州警察学院党委后报贵州省公安厅,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pc.edu.cn/)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贵州警察学院组织实施。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且分数在6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及以上的报考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有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单个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贵州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zpc.edu.cn/)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zpc.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的方式: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的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的地点:贵州警察学院综合楼。(如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将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上本人学籍学历认证原件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6张一寸免冠白底近照(禁止使用美颜等修改后照片,并在背面写上姓名)。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其他报考条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警察学院组织实施。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警察学院学院官网(http://www.gzpc.edu.cn/)上公布。
2.面试方式
(1)01-12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自选,须与本专业相关;
(2)13-17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者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在贵州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zpc.edu.cn/)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按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之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zpc.edu.cn/)公布。
(七)体能测评
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成绩在贵州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zpc.edu.cn/)公布。
(八)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岗位)执行。即: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可复检一次。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综合结论报贵州警察学院党委审定后按程序报贵州省公安厅。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2.根据公安机关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政审不合格的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测、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学院党委请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贵州省公安厅,由贵州警察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pc.edu.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由贵州警察学院成立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贵州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联系电话:0851-85401882、0851-85407003;监督电话:0851-8540745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警察学院报贵州省公安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贵州警察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