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08〕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及《贵州人才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商请协助采集教育领域人才需求的函》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中国东盟教育领域招才引智活动。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简历投递、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1.引进计划:此次计划引进35名高层次教育领域人才
2.引进职位:各引进职位详见《安龙县2022年教育领域人才需求表》(附件2)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中国东盟教育领域招才引智活动专栏”,将简历投递至安龙县各用人单位提供的邮箱,并通过初步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安龙县2022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队合作意识强;心态阳光,精神饱满,身心健康,富有激情,思路清晰,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情怀。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专业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5.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违反相关聘用规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具备人才引进需求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止2023年4月6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截止2023年4月6日仍在岗(含2022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1.不符合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7日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安龙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9—5214950
2.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认证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2张。
(二)面试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对象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下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08:30至结束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直到成绩出现差异,加试后的成绩为最终结果。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成绩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al.gov.cn/)公示。
五、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引进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由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报考人员应在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6.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al.gov.cn/)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存在本《方案》中规定的“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经投递简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贵州省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服务期年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安龙县(含参加县外考调等)、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考试或擅自脱产学习。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将不诚信事例记录在案。
3.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将由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5.2023届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应聘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交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验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等材料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位需求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从事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报考人员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龙县组织的各类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方案》由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5220102(安龙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5550515(安龙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1.安龙县2022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安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