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柱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因天柱县第二中学(09014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考生放弃政审,现按规定递补面试成绩第二名考生进入体检,天柱县人民医院(09016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考生放弃政审,该岗位计划招聘2人,现按规定递补面试成绩第三名考生进入体检。并就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8日( 星期二)。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300元左右,由考生自理,如需体检复查,所发生的体检费用亦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人员须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8:00集中天
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天柱县人民政府二楼)。 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和填写体检表。体检人员须带本人近期1寸彩色标准照片1张。如不按时参加的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体检资格。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人员在体检当日前一天晚22:00时以后须禁食、禁水。同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设备,如有使用,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六、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安排,听从指挥,按要求做好各项体检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出具。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八、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九、体检的考生需保持通信畅通,如有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变动的,请及时将变动后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如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855—7525726
附件:《天柱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