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称《招聘简章》)规定,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洽谈、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确定刘春林等86人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现作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8日
监督电话:0851-87998297(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xlsx
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