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急需用人的情况,经2023年4月17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我院特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收费室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待遇
(一)薪酬面谈。
(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另行考核。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
(二)招聘条件
1、要求财务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熟悉收费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熟悉基本工作流程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热爱工作,有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以下人员不得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简历投递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邮箱1322441304@QQ.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3、考试方式:面试(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2、报名需提交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
(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由黔西南州精神病医院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精神病医院研究决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黔西南州精神病医院(兴义市坪东街道办事处坝美村)
联系电话:0859—3127102
黔西南州精神病医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