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标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3年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后出生)。
5.取得教师资格(应届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
二、招聘程序
1、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172364328@qq.com;填写应聘员工登记表。
2、提供相关资质证(毕业证书、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二级甲等)、计算机证书等,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面试、实践。
三、招聘职位
1、幼儿教师5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相关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工资待遇从优)
五、以下人员不得招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工资待遇
1、配班教师:月薪 3000元起
2、班主任:月薪3400元起
3、以上2条的月薪不含绩效等薪资,养老保险自付部分将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4、提供住宿、工作餐。
5、正常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寒暑假。
6、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
1、提供住宿、工作餐。
2、顶岗实习
中专学历:生活补贴1000元/月+300元全勤奖
大专以上学历:生活补贴1500元/月+300元全勤奖
3、拿到毕业证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教师待遇。
七、其它
1、凡招聘教师,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2、上岗后,新教师上1个月的通班后,才能轮班。
3、试用期满(1—3个月),经考核(理论测试、试教)合格后,幼儿园给予转正,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八、招聘电话和地点
联系电话:13312244173;13312244172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石龙路190号
(龙晖苑45栋旁,金源街附近)
九、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或贵阳市疾控中心。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