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拟加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或提交加分资料申请现场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受理电话:0854—2220185
附件:附件:福泉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信息一览表.xlsx
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