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因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成立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采用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8名,详见附件1《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3.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供水服务部维修抢修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供排水工作;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2.工作任职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3.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受到过治安处罚或其他处理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被纪检监察或公安等机关立案调查未有结论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5月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061830229@qq.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2.《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3.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1张;
4.相关职位要求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详见《招聘职位表》其他要求栏)。
(四)报名要求。考生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名信息出现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照《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对伪造、变造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采取笔试和面试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按职位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行面试(若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根据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由政治思想理论知识、生态环境知识、农村饮水安全知识、供排水和污水处理技术等专业知识组成;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体检复查在指定体检医院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查的医疗机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所需一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在考察过程中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给予转正,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聘用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单位)就职兼职,不得在外经商办企业。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体检、拟聘人员信息均同步在册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册亨水务”“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楼进行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阅知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210828 (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859-4210032(册亨县水务局办公室)
0859-4211319(册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1.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1: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册亨县思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