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镇市机关幼儿园(含中环校区<清镇市红新社区幼儿园>和乡愁校区<清镇市乡愁社区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教学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即为进入试教人员(附件1)。
2.考生如发现个人有信息错误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清镇市教育局。
3.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暨进入试教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018年8月27日—8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资格有疑义的,可拨打电话进行反映。
4.2018年8月30日—8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清镇市机关幼儿园乡愁校区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资格,试教当日无准考证不得进入考场)。
5.试教篇目、试教须知等相关事宜于2018年9月1日12:00左右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请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密切关注网页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1-82523245(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1-82523439(清镇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清镇市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教学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试教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试教须知.docx
一、参加试教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9月2日上午7:00前持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其他证件或证明)进入试教地点进行封闭,证件不齐或7:00后到达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考生所携带的物品除指定的教材篇目复印件、教案外,其他物品由侯考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试教室(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试教过程中遗失后果自负);
三、试教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离开候考室,原则上每隔两个小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一次卫生间;
四、试教时间为8分钟,试教过程中不能向考官自报姓名、单位、简历或作相应的暗示,否则取消试教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五、考生在试教结束离开考场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要在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等候听分,听完分后不得在考点逗留,自觉离开考场;
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涉及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各岗位的试教题目将由各岗位抽签确定的第一位考生到试教室抽取确定,并登记备案,其余考生到试教室后由考官告知试教题目;
八、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违规违纪者,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九、严禁在离开考试区域前打开通讯设备,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