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修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修文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本次招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15分(含115分)。
二、笔试排名
请考生于2023年7月6日17:00前自行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查询排名,逾期查询窗口将关闭。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的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详见《修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下午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修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19会议室(地址:修文县龙场街道龙场驿南路4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报考定向“修文县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书面证明原件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定向“修文县村(居)委会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定向“修文县居委会成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定向“修文县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及递补
1.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2.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公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3.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招聘简章》规定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5.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及对应岗位条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及《报名信息表》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交的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可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在线打印。
咨询电话:0851-82329814(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
1.修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