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查分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石阡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石阡县汤山街道白塔大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御东菁华”斜对面])。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一)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打印网址:http://pta.bjpass.com/site/MVj6R3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五)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对应岗位资料: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证明(证明材料内容须写明服务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等内容)。
2.“村(社区)干部”须提供:<1>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2>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现实表现);<3>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4>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5>由法院出具诚信报告;<6>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上述材料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在《报名信息表》上相应栏目中签署报考意见。
3.“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随军家属”须提供:石阡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军人现服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原件1份、军(警)官证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结婚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批复家属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限制石阡户籍的报考岗位,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以生源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生源证明(证明须教育局招生考试院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石阡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八)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四、其他事项
(一)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所需验证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空缺的职位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三)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县招聘办公室”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代审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咨询电话:0856—7623755
附件:石阡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