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44号)精神,充分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结合我局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镇宁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驾驶员等公益性岗位4名。
三、招聘条件
面向全县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六)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七)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九)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对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除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外,不能再次安置到公益性岗位。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的标准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由我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五、招聘体检等相关工作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时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户为重点招聘对象。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核
镇宁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核合格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
经招聘、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将拟聘人员聘用至相应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3年1签)。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等
1.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7楼728室。
3.联系人:范芳斌,电话:0851-36222307。
4.报名时提交材料:现场填写《镇宁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A.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B.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7.体检及录用: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镇宁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镇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1.工作内容。驾驶员负责做好单位公务用车安全出行、车辆保洁和车辆维修等相关工作;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单位工作需求做好相关工作。
2.工作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签到制上下班,有事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报备。
镇宁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