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晴隆县2023年赴知名高校专项引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现将体检情况及考察政审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情况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晴隆县2023年赴省内知名高校专项引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3年7月14日至7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可咨询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考察政审有关事宜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党委(组)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组)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晴隆县2023年赴省内知名高校专项引才人员,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
(三)考察要求:按照《方案》第七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政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考察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五)考察地点: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需要自行确定
(六)考察对象需提交的材料
1.学籍档案(含人事档案)。
2.晴隆县2023年赴省内知名高校专项引才考察政审表(附件2):考察对象须按《考察政审表填写说明》(附件3)填写考察政审表个人信息部分,并按招聘单位要求将考察政审表电子档传给招聘单位审核。
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现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由工作所在单位出具个人现实表现材料一份;没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以书面形式提交在校期间及毕业后至今的个人小结一份, 并签上(手写)姓名。
4.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考察对象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招聘单位审核。招聘单位经办人员审核合格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考察对象,收取复印件(复印件签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及盖上单位公章”);其他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5.学历证书备案表:考察对象持毕业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1份。
6.因考察政审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考察对象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无故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送地点:学籍档案(含人事档案)送晴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他材料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3.报送材料均用A4纸双面清晰打印,要求打印(书写)字迹清晰整洁,表格、材料请勿折叠。报送材料若未按统一要求格式、涂改、沾污、破损、无法识别等,审核不过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察工作。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察的,其行为将记录在相关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中,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联系电话:0859-7821049(晴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
附件1:晴隆县2023年赴省内知名高校专项引才体检情况公示名单.xlsx
附件3:晴隆县2023年赴省内知名高校专项引才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2:晴隆县2023年赴省内知名高校专项引才考察政审表.xls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