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罗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罗甸县教育局 罗甸县财政局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罗甸县2023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教通〔2023〕67号)相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3日。
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罗甸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分相关要求
(一)申请查分地点:罗甸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
(二)查分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0日
(三)查分方式:考生查分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亲自到现场按程序查分。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申请查分的一律不受理。
(四)查分范围:复核考生各题得分是否漏评、漏统,复核成绩是否与公布成绩一致。
后期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黔南罗甸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罗甸县教育局 0854-7619639
罗甸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