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王芳同志经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按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其他事项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瓮安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及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规定执行。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招聘简章》中第四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3、招聘单位原则上于2023年8月19日前完成考察工作,有特殊情况的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请进入考察的考生考察期间不要远行,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配合招聘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三、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