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情况及考察政审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情况公示
本次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共198人,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1人、放弃体检10人,实际参加体检187人,体检合格186人、体检不合格1人,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详见《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情况公示名单》(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可咨询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招聘简章》:“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的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3日下午17:00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须考生本人带上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二、考察政审有关事宜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党委(组)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组)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
报考大厂镇计划生育协会(074职位)的刘江丹考生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考生怀孕期间在体检时可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关于考生的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的,暂缓录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备案等”的规定,招聘单位对刘江丹考生可先进行考察,待考生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后,再按照《招聘简章》要求进行公示、聘用、备案。
(三)考察要求:按照《招聘简章》第四条第八项“考察”要求进行考察政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考察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
(五)考察地点: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需要自行确定
(六)考察对象需提交的材料
1.学籍档案(含人事档案)。
2.考察政审表(附件2):考察对象须按《考察政审表填写说明》(附件3)填写考察政审表个人信息部分,并按招聘单位要求将考察政审表电子档传给招聘单位审核。
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现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由工作所在单位出具;没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出具(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
4.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考察对象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招聘单位审核。招聘单位经办人员审核合格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考察对象,收取复印件(复印件签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及盖上单位公章”);其他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5.学历证书备案表:考察对象持毕业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1份。
6.因考察政审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考察对象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无故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2.报送地点:学籍档案(含人事档案)按调档函要求送相应的管档单位(教育局职位送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办公室,其他职位送县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其他材料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3.报送材料均用A4纸双面清晰打印,要求打印(书写)字迹清晰整洁,表格、材料请勿折叠。报送材料若未按统一要求格式、涂改、沾污、破损、无法识别等,审核不过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察工作。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察的,其行为将记录在相关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中,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咨询电话:0859-7821049、7613485(县招聘办)
附件:1.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情况公示名单
2.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3.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填写说明
附件1: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情况公示名单.xls
附件2:晴隆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xls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