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了原县应急办、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等机构的工作职责,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快捷、政令畅通、运转高效、处置及时,现将我局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和接收信息范围公示如下。
一、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0851-25228033;传真:0851-25228226。
二、接收突发事件信息范围。
(一)安全生产事故类信息。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主要包括化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金机械以及电力、轻工等行业和领域。
2.道路运输事故信息。主要包括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性车辆发生的事故信息。
3.火灾。
4.水上交通。
5.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信息。
(二)自然灾害类信息。
1.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
2.暴雨(雪)、寒潮、冻雨(凝冻)、大风、雷电、冰雹、大雾等气象灾害。
3.地震灾害。
4.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其他需要接报的突发和紧急事件的信息等。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