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龙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简章》规定,通过笔试、面试,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早上8:00
三、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有关事宜
1、体检对象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以安龙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
5、体检由安龙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6、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安龙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均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另请参加体检考生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未阅读本公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9—5229738(安龙县金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5550515(安龙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安龙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体检名单(附件).xlsx
安龙县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