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中,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体检、放弃政审或放弃聘用,部分岗位产生了空缺,根据《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以下简称招聘细则)相关规定,需对空缺岗位进行递补,现就第四轮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中第六条体检规定“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涉及清镇市乡镇所属小学、清镇市流长乡所属小学、清镇市暗流镇所属小学、清镇市乡镇所属中学招聘的岗位,考生需按照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的原则,按照本岗位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第四轮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人员体检相关事宜 (一)递补人员体检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8:00。
(二)体检医院: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清镇市百马大道1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8:00到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参加体检,提前做好出行安排,不能迟到,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通讯、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一张近期免冠彩照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应清淡,晚上22:00后须禁食、禁水。建议体检前2天勿饮酒,以免影响体检。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身内衣,以免检查不便。
6.已怀孕的考生及体检期间例假的考生,体检当天签到时须注明,体检时需主动告知体检医生。
7.体检费用37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当日现场交给体检医院。
8.在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带队人员及导医安排,以节省体检时间。
9.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空缺的名额,涉及清镇市乡镇所属小学、清镇市流长乡所属小学、清镇市暗流镇所属小学、清镇市乡镇所属中学招聘的岗位,考生需按照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的原则,按照本岗位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10.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咨询电话: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
附件.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四轮).xlsx
清镇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