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碧江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规定,对碧江区内专职从事村(社区)党建、治理、服务工作2年以上(含2年)的人员,在本次公开选聘中加5分。现将资料审查合格且核实无误的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碧江区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6-5235716(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3年碧江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拟加分人员名单.xlsx
碧江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