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慨况及发布招聘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是从事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主要职能是在国家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下,以全资、控股、参股和直接管理等方式从事经营性高等级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运营和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贵州省高等级公路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11亿元人民币。自1990年12月建成贵州第一条高等级公路——贵阳至黄果树公路至今,公司按照全省“二横二纵四联线”的公路主骨架建设规划,采取“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银行贷款、引进外资”等方式广开融资渠道建设高速公路,现通车里程达到4000公里。公司现资产总额达2800余亿元。因我公司为满足中心发展及更好的打造专业化团队需求,现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多名,具体招聘内容如下:
用工单位: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
招聘单位:毕节营运管理中心
二、待遇
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励+相关政策补贴
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
三、招聘条件及职数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顾全大局;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事;
5、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学士学位证书);
6、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岗位应聘者身高要求为:男性163cm以上、女性153cm以上,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招聘对应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聘用。备注:技工类职业资格同等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师同等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同等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经查实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概不予录用:
1、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者;
2、经身体检查,证实身体状况不佳,或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
3、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4、被公安部门通缉者;
5、贩卖或吸食毒品者;
6、聚众赌博者;
7、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8、品行不端,曾被开除者;
9、有其它劣迹者。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毕节营运管理中心合同制员工34名,具体职数如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7日
上午9:00-下午17:00
3、报名地点:毕节营运管理中心一楼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二道甘堰塘村毕节中心机关大楼
4、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3984077152
王先生:电话18188179599
5、应聘资料包含: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证书1份,无违法记录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中共党员需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
(二)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在报名时将以上资料送交到报名地点进行初审。资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一经通过资格初审环节即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毕节营运管理中心路网中心一楼会议室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四)面试
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高于1:1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5:00
2、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有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面试地点,通过招聘工作组身份审核后,方可进入面试考场。
3、面试范围: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工作态度、工作阅历、工作经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等。
4、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职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没有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信息转入人才信息库中保存。
(五)体检(费用自理)
时间:2018年9月12日
体检工作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招聘职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10天)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进入到用工单位安排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食宿费由用工单位承担。
岗前培训时间:10天,日期待定。其中军训2天,业务培训3天,实操培训5天。
(七)录用
岗前培训合格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应聘人员所在部门出具试用期鉴定,试用期鉴定为“合格”以上的人员,交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试用期鉴定为“不合格”人员,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辞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