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规定,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公示及核查已结束,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原则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
(三)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方案》、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符合《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规定,产生递补的,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开展递补复审,递补复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57-3531064。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常住人口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户籍不在所报街道,属于所报考街道常住人口的(常住人口指截止2023年10月19日在本街道居住半年及以上人员),需提供街道和社区出具的证明。
4.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需提供社区证明及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
6.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8.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参加,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考生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对未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招聘单位应进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
(二)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向社会公示。
附件: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