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城市管理一线管理人员,提升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党建办(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职位)名称 |
招聘条件 |
计划招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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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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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协管人员 |
高中(中职)及以上 |
身高 男≥165, 女≥155。 |
3 |
合 计 |
3 |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印江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16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一寸卡片照3张,《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住建局三楼党建办,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考试成绩查询: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印江县住建局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网址:www.yinjiang.gov.cn)。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
十一、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印江县住建局党建办报到,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县住建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编外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与县住建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22310,印江自治县住建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856--6222310
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