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并就公示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不得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对象及时间
(一)体检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8:00前到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程序及标准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于当日上午8:00前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会议室集中抽签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本次体检费用标准:100元/人左右,由体检人员现场交体检医院,请考试自备现金;有加检、复检所需费用另行收取。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人员自体检当日集中抽签起至离开体检区域止,严禁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期间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统一管理。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陪同体检。
4.体检前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检查,请在体检前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
6.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好自己的眼镜参加体检。
7.女性考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怀孕体检对象延期体检,须由本人提交书面延期体检申请和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材料,待分娩后体检。
8.体检对象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咨询电话:0856—4196820(县委组织部组织三室)
0856—6628367(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合格(含递补合格)人员名单.xlsx
江口县2023城市社区工作者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