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印江自治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员,经过严格审查,确定78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印江自治县司法局、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单位反映问题时,需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时,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
联系方式:印江自治县司法局 0856-6222180
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 0856-8061820
印江自治县公安局 0856-6222436
印江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17日